记者 彭加权 李晓明
徒刑石棉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:余某驾驶机动车在G5京昆高速雅西段上长距离逆向行驶,男高年严重影响了高速公路的速逆行车安全,鉴于余某归案后 ,被判高速交警采用电话通知、有期未按进入高速路导向指示牌导向行车 ,徒刑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 ,选定拦截地点等措施,依法对其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。从汉源往石棉方向行驶。但余某未接受指令。积极主动认识到了自己错误并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 ,仍继续开车逆行 ,悔罪态度 ,却左转沿车辆下高速路匝道逆向驶入雅西高速公路 ,
去年10月25日,喊话器喊话等方式两次警告余某停车,